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典故大辞典》第212页(234字)
晋·葛洪《神仙传·左慈》:“公闻慈求分杯饮酒,谓当使分先饮,以余与慈耳。而拔道簪以画杯酒,中断,其间相去数寸,即饮半,半与公。”
三国时,左慈在宴席间,当曹公之面能以簪割酒为左右两半,为不饮曹公饮半之余酒,竟有此奇妙之术。虽不真实,却可以解颐。后因用为咏道家筵宴之典。
唐·王维《赠焦道士》诗:“饮人聊割酒,送客乍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