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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地区差价

书籍:新价格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21:08:2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254页(588字)

由于粮食从产地到集散市场或销售市场的距离不同和粮食的流通费用不同造成同种粮食在同一时期、在不同的市场上的价格存在差别。

主要销售市场价格最高,次要市场价格递远递减。合理的地区差价可以弥补粮食运输费用,保证粮食的合理流通和经营者的经济利益。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互不流通的市场上,由于粮食生产成本不同,价格也可能不同,这也叫地区差价。

但这种地区差价,随着市场相互间的流通,就不存在了。

因此,在互相流通的不同市场上,只有前一种地区差价。一般研究地区差价也指前一种。

后一种因成本不同,产生的差价一般属于分地区定价问题。

粮食地区差价是重要的价格政策之一。

1953年以后,国家为排斥私人批发商,稳定城市市场粮食价格,实行“城城微利,城乡合理”的差价政策,缩小了粮食地区差价。但是在我国由于粮食购销逐渐倒挂,城市粮食销价长期低于农村购价,城乡的实际市场价格不仅没有合理的地区差价,而且还出现了“反差价”,粮食常由城市向农村倒流。

我国农产品价格中的农贸市场价格是在市场供求关系中形成的,其地区差价比较合理。一般是产区市场价格低,集散市场和最终销售市场价格高。

粮食地区差价的完善,将刺激粮食销地价格上升,因此不能急于从事。当存在上述“反差价”的情况下,,应当加强居民定量供应粮食的管理,防止粮食倒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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