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
书籍:土地科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14:58:0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53页(347字)
中国殷周时期的一种土地制度。
据《孟子·滕文公上》、《周礼》、《礼记》等书记载,古代土地为国家所有,由国家将每方里土地按“井”字形划作九区,分配农民耕种。中间一区为公田,其余八区为私田,分授八夫(即八家)。公田由八夫助耕,全部收获均缴给统治者。一说井田是周王按爵位高低封赐给诸侯及卿、大夫的,受赐者只有享有权而无私有权,土地不能买卖。
由于各地区各封国的情况不同,井田的规划也不一致,或以十夫为井,或以九夫为井。井田中间开挖的灌溉系统称为遂、沟、洫、浍、川,与此相应的道路系统则称为径、畛、涂、道、路。
春秋以后,随着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农业生产力有了发展,井田制开始瓦解。至秦孝公十二年(前350年)商鞅“开阡陌”、“除井田”,井田制最后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