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102页(719字)
决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本质,区别于社会主义社会其它阶段的特殊属性。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除了具有社会主义共同属性外,还存在着初级阶段的特殊属性。这种特殊性表现在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各个方面。(1)从生产力上看:物质文明还不发达,还没有实现工业化和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还没有最终摆脱贫穷落后和不发达的状态:生产力总体水平低,层次多,发展很不平衡;工业生产能力低,仍然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仍居世界后列。
(2)从生产关系看: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不仅远没有包括整个社会的一切领域,更主要的是已经建立的公有制本身还很不完善、很不成熟;商品经济关系还很不发达,自给半自给经济还占很大比重;在分配关系上,按劳分配原则尚未普遍贯彻,除平均主义仍有较广泛的市场外,还存在一些非劳动收入的分配形式。此外,旧社会的阶级对立虽已被消灭,但城乡之间、工农之间、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间的本质差别还远未消除。(3)从上层建筑看:现阶段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很不完善,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在政治体制方面,官僚主义严重,权力过分集中,封建主义影响等现象还广泛存在,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还待进一步发展;从思想文化领域看,文化教育还很落后,科学技术力量严重不足,劳动者的文化水平也很低;在思想道德、传统习惯方面,还保留着相当多的旧社会痕迹,封建主义的遗毒、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和小资产阶级的习惯势力,还会长期存在。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领域的特征表明,它既不同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尚未奠定的过渡时期,又不同于已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阶段。这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所必经的一个特定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