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价格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2:15:3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137页(628字)

垄断组织依靠自己在经济上的垄断地位而规定的一种市场价格。

一般由生产费用和垄断利润两部分构成。在帝国主义阶段,垄断价格已成为一种主要的、处于支配地位的商品价格体系。在垄断价格体系中包括垄断高价和垄断低价。

垄断高价是指垄断组织在出售商品时所规定的高于生产价格或价值的那种垄断价格。在通常情况下,垄断组织都按垄断高价出售其商品。但垄断高价也有一定的限制,由于价值规律仍然发挥作用,垄断价格的提高必然会受到市场的竞争、商品的供求状况和购买者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等因素的制约。

垄断低价一般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出现的:一种是垄断组织在向非垄断企业、小生产者和不发达国家购买商品时,依靠自己的垄断地位把收购价格压低到生产价格或价值以下;另一种是垄断组织为了夺取竞争对手的市场或处理大量过剩商品时,实行低价倾销。倾销往往是暂时的,一旦倾销的目的达到,垄断组织就会从提高其商品出售价格中捞回以前的损失。

在垄断组织实行对外倾销、或国家为了压低本国垄断资本的生产成本而对某些产品实行低价政策时,国家都给垄断组织以大量的出口补贴、纳税优惠和生产补贴等,使垄断组织能得到大量利润。垄断价格的形成并不违背价值规律,全社会的商品价格总额仍同它们的价值总额相等。垄断价格只是使全社会的商品价值进行有利于垄断资本家的再分配。垄断组织并不能无限制地提高其产品销售价格,也不能无限制地压低商品的收购价格,因为还存在竞争,而且还要考虑价格对需求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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