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3:23:4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281页(591字)

法院对民事纠纷案件所作出的处理决定。

(1)民事判决按其解决纠纷的结果,可分①肯定判决,②否定判决。前者为原告胜诉的判决,后者为原告败诉的判决。(2)按民事判决的具体内容和性质,可分:①给付判决,即满足权利人具有给付内容的诉讼请求,责令义务人履行义务的判决。②确认判决,即确认当事人之间一定的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判决。

③变更判决,即变更或消灭当事人之间变动民事法律关系的判决。(3)按当事人双方是否都到庭参加诉讼,可分:①对席判决,即当事人双方都出庭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的基础上作出的判决。②缺席判决,即一方当事人不出庭参加诉讼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4)根据判决是否已发生法律效力可分:①确定判决,即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②未确定判决,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5)按适用不同程序可分:①诉讼事件判决,即按照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作出的判决。②非诉讼事件的判决,即按特别程序作出的判决。(6)按审级不同可分:①一审判决,即人民法院按第一审程序审理案件所作出的判决。

②二审判决,即人民法院按第二审程序作出的判决。民事判决应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2)案由、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3)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和理由及适用的法律。

(4)判决结果。(5)诉讼费用的负担。

(6)是否准许上诉及上诉期限、上诉审法院。(7)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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