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农业大词典》第199页(208字)
常住城市和集镇的人口。
中国政府规定:根据住区常住人口的多少,可分为城市和集镇两类。2万人以上的为城市,其常住人口为城市人口。2000人以上,2万人以下,其中非农业人口超过50%的为集镇,其常住人口为集镇人口。
有些港口、工矿区、铁路枢纽、商业中心、风景旅游区等,虽不足2000人,但其中非农业人口在75%以上,也可划为城镇型居民区,其常住人口可划为集镇(或城市)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