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农业大词典》第892页(234字)
又称支付顺序。
中国国家银行在办理转账结算时,按有关规定从单位账户上扣付款项的顺序。当单位账户上的资金支付能力不足,存款不能同时偿付各种支出时,银行应按规定的先后顺序办理扣款。国家规定,从企业销售收入中预留当月工资和大修理基金后,按下列顺序扣款:①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款;②应偿还银行的到期贷款;③应偿付其他单位的货款(其中应优先扣付水电费、煤气费、蒸汽费等公用事业的劳务费用);④应上缴的利润、基本折旧基金和其他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