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剧社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社团辞典1919-1949》第429页(594字)
全称“吕梁抗战剧社”,抗日战争时期群众戏剧团体。
1938年10月7日成立于汾西县勃香镇。属抗日统一战线群众组织牺牲救国同盟会洪赵中心区领导。中心区组织部长施林杉兼社长,王江三任政治指导员。下设三股。
戏剧、音乐、美术等方面的负责人有梁青石、华纯、苗波、胡斌武、刘仁镜、裴光、李清宇等。成员有三十余人,主要是十五岁左右的少年。
蒲县、永和两县的文艺工作团并入后,成员近百。以“宣传抗日救国”、培养“拿着戏剧作武器的民族解放的战士”为宗旨。随即组织全体社员到八路军一一五师战士剧社取经月余。
翌年随领导机关在晋西南隰县、蒲县、临汾、永和等地巡回演出五十多场,行程四百余公里。
又化整为零复至陕北、延川、绥德、延安宣传演出,并在延安学习近半年。1940年春重返山西前线,历经反“扫荡”和“百团大战”战役。
所演话剧剧目先后有《弟兄们拉起手来》、《张家店》、《红灯》、《胜利》以及较有影响的创作剧目《中华儿女》、《胜利》等。也演出歌剧、舞蹈,如:《农村曲》、《叮铃舞》、《黑人舞》、《儿童游戏舞》等。创作歌曲有《自由神》、《流亡三部曲》等,并首演《牺盟大合唱》。
其间还到农村办“农民训练班”,培养文化干部三百余人,推动农村剧运的发展。
被誉为“一架为抗战服务的文化机器”。并锻炼培养了一批文艺人才如:西戍、胡正、彦克等。
1940年8月并入第八军分区黄河剧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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