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敌演剧队第一队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社团辞典1919-1949》第498页(698字)
简称“演剧一队”或“抗演一队”,从事抗日救亡与民主宣传工作的革命戏剧团体。
1938年8月由原上海救亡演剧队第三、四两队部分人员组成于武汉,直属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正、副队长先后为徐韬、赵如琳、魏曼青、李超、舒模等,队员先后有张客、蒋超、阚望、高博、穆陀、刘双楫、农中南、陈元、杨凝、孙斯滨、綦湘棠、石岩、金映焜、胡重华、庞岳、张骏声、强明、凌雪凡等。随即奉调鄂东。
后辗转入湘,参加“长沙大火”救灾工作,于同年底调赴广东曲江。1939年改名“第四战区抗敌艺术宣传队”。曾赴东江惠阳前线劳军演出。
1940年3月奉调广西驻柳州,活动于桂林、南宁及桂南重镇靖西、龙州一带。1941年春改编为“军委会政治部抗敌演剧宣传队第四队”(简称“剧宣四队”)。1944年春参加西南剧展。抗战期间所演剧目主要有《好一记鞭子》、《流寇队长》、《我们的故乡》、《卢老虎》、《寄生草》、《包得行》、《一年间》、《故乡》、《凤凰城》、《蜕变》、《同盟军进行曲》(与九队等合演)、《家》、《国家至上》等。
创作演出大、小剧目有《不是贼》、《火烧鬼子兵》、《逃》、《最后一颗手榴弹》、《报仇》、《开小差》、《霸王山》、《伤兵医院》、《七年了》、《边城之家》等三十多个。另创作《王老二当顺民》等歌曲五十多首。
抗战胜利后,于1946年春改名为“军委会政治部演剧队第四队”。同年9月被派属武汉行辕工作。
配合民主运动在武汉、长沙、衡阳等地大演《日出》、《原野》、《丽人行》、《大雷雨》、《家》等剧。
1948年奉调南京,随即疏散到杭州隐蔽迎接解放,少数人转北平撤走。参见“抗敌演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