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001631 矿产储量分类规范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图书大辞典:1949-1992第17册天文学、地球科学、交通运输、航空、航天、环境科学、劳动保护科学》第197页(634字)
原苏联地质保矿部主编。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组织重工业部专家工作办公室、地质部编译出版室译。地质出版社、中国工业出版社1955年6月至1962年3月版。70万字。26辑。原苏联国家矿产储量委员会从1954年起相继批准实施的地质勘探技术标准。1954年12月地矿部全国储委决定将其列为参考文件,作为我国“审查批准矿产储量的依据”。每辑以矿种名称为副标题,依次为:总则、铅锌汞锑、煤油页岩、石灰岩耐火粘土、铬镍、钾盐与岩盐、铜砂矿(金铂锡钨)、铸型用砂玻璃用砂、石墨自然硫、砖瓦粘土亚粘土、脉金、水泥原料天然建筑石料、锡、钼、钽铌锆铪铍锂铯铷钪及稀土元素、铝土矿、铁、铝、石油与天然气、钨、砷、白云岩和菱镁矿、重晶石毒重石、盐湖矿床、云母、硼。《总则》介绍固体矿产储量分类,探明矿床供工业部门使用的提交程序,编制设计及确定矿山建设投资所需平衡表内A2、B、C级矿产储量的比例表,以及全苏储委、地方储委的组织原则、申请批准矿产储量计算资料的内容、格式和提交手续等规定。每辑介绍对矿种的工业要求、矿床勘探类型、勘探工程的距离、勘探方法和勘探研究程度、储量级别和应具有的级别条件等。本标准在中国地质勘探、审查批准矿产储量中起过重要的参考作用,但在工业要求方面有些不适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储量级别条件中,以储量级别高低而对水文地质、开采技术条件、矿石质量和加工试验等条件要求上的差别,使勘探研究程度要求与具体储量级别条件,有混淆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