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锴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2432页(1083字)
【生卒】:1907—1991
【介绍】:
字亦锴,原籍广东香山(今中山),1907年5月27日(清光绪三十三年四月十六日)生于天津。
早岁,随父至香港就读于圣士提反书院。四年后毕业,赴英国牛津大学攻读法律,获法学硕士学位,又转往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研究。在留英期间,连任学生会会长。1930年返国,应立法院院长胡汉民之邀,担任该院简任秘书;同时协助外交委员会委员长兼民刑法委员会召集委员傅秉常起草民刑法。
1932年1月,被外交部长罗文干延入该部,任简任秘书;未几,调任国际联盟代表团二等秘书。1935年,奉派为驻英国大使馆一等秘书。
1936年,随郭泰祺大使赴瑞士出席国联第十七届大会。1941年,调为驻美国大使馆公使衔参事。
1943年初,美国务院邀请中英苏三国驻美大使,共商善后救济事宜,刘代表魏道明大使出席会议;经数度会商,美方提出一善后处理方案,设立一机构,名为“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简称“联总”;11月,善后救济会议在华盛顿召开,陪同蒋廷黻前往出席。
其后蒋返国主持行政院善后总署,简称“行总”,委刘锴就近出席联总委员会议。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际,民主国家领袖筹划建立“联合国”。1944年,在华盛顿顿巴敦橡树园召开筹备会议,草拟联合国宪章。
1945年8月,返国,任外交部常务次长;10月,联合国成立大会,刘锴以中华民国代表身份先后出席筹备会及成立大会。1946年,奉派为驻加拿大特命全权大使,兼联合国托管理事会代表。1955年,奉派为联合国大会第十届常会“全权代表”。1956年,英、法因苏伊士运河问题入侵埃及,联合国召开紧急会议,陪同蒋廷黻参加。
1961年1月,出席在马尼拉召开之中、韩、菲、越“外长”会议;2月,应韩外长郑一亨邀请访韩;9月,出席联大第十届常会;11月,特派为庆贺教宗若望二十三世加冕三週年纪念及八十寿辰典礼“特使”。1962年7月,继蒋出任驻联合国代表团“首度全权代表”。1963年,随“副总统”陈诚访越南;6月,访非洲各“友邦”。1965年,访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
1967年4月,奉派为庆贺尼加拉瓜总统就职典礼“特使”。1968年,出席联合国非核武器国家会议“首席代表”。1969年4月,当选中国国民党第十届中央评议委员。1971年12月,奉派为驻菲律宾“特命全权大使”。
1972年3月到任。1975年,“中菲”中止外交关係,率团回国;同年“总统”特聘为“国策顾问”,并担任“外交部顾问”。1977年2月,访问新加坡。
其后移居美国。
1991年2月12日,病逝于美国。终年8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