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重民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2482页(761字)
【生卒】:1902—1927
【介绍】:
原名盛宝,江苏江都人,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生。
1921年,考入南京私立金陵大学。1923年10月,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曾与林丰年等组织“五社”,编辑出版《五光旬刊》杂志;同年底,在恽代英、杨贤江支持下,创办锺山中学,先后担任教务主任和副校长。1924年11月,任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南京地方执行委员会宣传委员;同年底,调任中国国民党上海执行部宣传干事,并被批准为中国共産党党员。不久,被委任为中国国民党宣传员。
1925年,任国民党上海执行部宣传委员会委员、教育委员会委员。“五卅”惨案发生后,代表上海学生联合会参加上海工商学联合会,成立军事委员会,筹组学生军;同年8月,当选为国民党江苏省党部执行委员,担任省党部调查部长兼工人部长;10月,任中共上海区委军事委员会书记。
1926年1月,出席在广州召开的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同年末,调任国民革命军某团党代表。1927年3月,调回上海,任国民党江苏省党部执行委员、工人部长兼秘书长;同月,江苏省党部机关从上海迁南京,刘承担具体工作;4月9日,蒋介石唆使陈葆元、达剑峰率百余人捣毁省、市两党部和市总工会,绑架30多名省、市党部工作人员,刘等立即到蒋介石的总司令部请愿,要求封闭劳工总会,保护省、市党部和市总工会;10日,南京市各界群衆5万人再次在公共体育场集会,举行游行示威,刘宣读向总司令部请愿的七项条件,各团体派刘重民等6人会见蒋介石,要求答应七项条件,交涉没有任何结果。当晚,刘到大沙帽巷10号,参加中共南京地委召开之紧急扩大会议,研究应变措施。由于事机不密,刘等10人,被公安局侦缉队逮捕,狱中遭受严刑拷打,后遭杀害。遗体被装入麻袋,运至通济门外九龙桥,抛入秦淮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