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秋杰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2736页(832字)

【生卒】:1889—1966

【介绍】:

字剑霜,号青霞,祖籍江苏江阴,1889年11月(清光绪十五年十月)生于上海。

幼年,丧父母,由舅父抚养成人。1912年,毕业于北京税务学堂。后在海关工作。1913年,由哈尔滨海关调入北京盐务稽核总所任科员,旋被盐务稽核总所会办英人丁恩提拔为秘书,兼翻译。

1919年,任总所巡视员。1925年,任汉口鄂岸盐务稽核员。1926年,调昆明任云南稽核分所经理。1929年,任川南稽核分所经理。

因反对军阀刘湘截留盐税款,被逐回总所,改任总视察。1930年,任淮北盐务稽核分所经理。1934年(《江阴市志》作1932年)兼任两淮盐运使。1935年9月,任四川盐运使兼川南稽核分所经理。

1936年,为救济四川灾民,用以工代赈办法,拨款修建盐区公路、船闸,捐助发展盐场福利事业。1938年,以擅自动用公款充实教育经费的罪行,被国民政府监察院弹劾,受停职二年处分;未及一个月,任桂湘赣粤浙闽等六省盐务特派员。1939年9月,任四川盐运使兼盐务稽核所经理。1940年4月,任重庆盐务局总办(后改称局长)。

主持盐政后,努力发展生産,成绩显着。1941年皖南事变后,曾通过国民政府立法委员何遂的关係,与叶剑英联繫以满足后方军需民食为由,从陕甘宁边区调运花池盐,用边区所需之棉布等日用品作为交换,在客观上冲破了国民党对陕甘宁边区的经济封锁。1942年,任财政部参事。1945年,仍调任盐务总局总办。抗战胜利后,积极收回被日军侵占之盐业财産为国有;成立台湾盐务管理局,开展台盐外销。1946年,帮助解决解放区盐业运输途中的困难。

1948年8月,因反对增加盐税作为党务经费,触怒当局,被免职,在中共上海局领导帮助下,离北平寓居香港。1949年回北京,任中央人民政府参事。

1966年10月1日,病逝于北京。终年77岁。着有《十年来之盐政》、《当前治盐政策之使命》、《盐政概要》、《近四十年来中国盐政之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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