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平山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2808页(1416字)
【生卒】:1886—1956
【介绍】:
名鸣谦,广东高明(今佛山高明区)人,1886年9月28日(清光绪十二年九月初一)生。
清末,入两广优级师範学校,并加入中国同盟会。毕业后任雷州中学校长,广东省政府参议。1917年,入国立北京大学。1918年,在校加入社会主义研究会,后易名为马克思学説研究会。
1919年,参加“五四”运动。1920年,毕业后,任教于国立广东高等师範学校,又与陈公博、谭植棠在广州合办《群报》,任编辑。
1921年,加入中国共産党。1922年,《群报》停刊。
1923年4月,奉孙中山命,任广东工界宣传委员会委员;6月,任出席中国共産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2月,任中国国民党临时中央执行委员。1924年1月,任国民党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兼中央组织部部长;4月,辞常务委员职务;7月,任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11月,辞去国民党中央组织部部长职;同年,任中共广东区执行委员。1925年9月,任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同月,与宋子文、苏兆徵奉派为调查广三铁路罢工委员会委员;10月,任广州国民政府预算委员会委员;11月,任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委员。1926年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二届一中全会中央常务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3月,于中山舰事件后离职。
1927年3月,与陈独秀、瞿秋白等五人组织中共中央会议,筹开中共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同月,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选为中央党部常务委员,政治委员会七人主席团成员,武汉国民政府委员、农政部部长;4月,出席中共在武汉召开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旋任武汉中共中央土地委员会委员;同月,国民党清党,被通缉;8月,参加南昌起义,任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主席,起义失败,出走苏联。1928年,组织中华革命党,后改称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1947年改名中国农工民主党)。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由国外返国抵武汉。
1938年6月,任第一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派为三民主义青年团中央团部临时干事会常务干事。
1939年9月,派为三民主义青年团中央干事会干事。1941年3月,任第二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
1942年10月,任第三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943年2月,任三民主义青年团第一届中央监察会监察;同年,加入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
1945年7月,任第四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0月,当选为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主席。1946年9月,派为三民主义青年团第二届中央监察会监察、常务监察。1947年7月,任党团合并后之国民党第六届中央监察委员;同年由沪至香港。1948年1月,与李济深、蔡廷锴等在港组织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任中央常务委员,仍兼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主席;9月,与蔡廷锴、沈钧儒等离香港赴东北,参加筹备召开新政协。
1949年2月,与李济深、郭沫若、马叙伦等由东北至北平;春,任民革中央委员、常务委员;9月,任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政协主席团成员、主席团常务委员、政协组织法整理委员会委员兼召集人;10月,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政务院政务委员、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委员。1954年8月,任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9月,任第一届人大常务委员;12月,任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1956年2月,任民革中央委员;3月,任民革中央副主席;4月2日,病逝于北京。
有《谭平山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