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济棠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1497页(1076字)
【生卒】:1890—1954
【介绍】:
字伯南,广东防城(今属广西)人,1890年(清光绪十六年)生。6岁,在私塾读书。16岁,应考乡试,榜列第一。1907年,入广东陆军小学。次年,加入中国同盟会。1911年,入广东陆军速成学校。1913年毕业,在广东军队充下级军官。1915年,参加讨袁(世凯)倒龙(济光)活动,失败后,赴肇庆入护国军林虎部,任连、营长。1920年11月,任粤军第一师第四团第一营营长。1922年6月,任第四团团长。1923年1月,任第二旅旅长;同年7月,兼任西江督办公署参谋长。1925年7月,任国民革命军第四军第十一师师长。1926年,北伐时留粤,负责南路“绥靖”工作。驻防高、雷、钦、廉地区,并兼钦廉警备司令。1927年春,赴苏联考察;同年夏,回南京任第十一师师长;同年11月,代理第八路军总指挥。1928年3月,任第四军军长兼西区(包括广州市及西区等地)“绥靖”委员;12月,任广东省政府委员。1929年3月,当选为中国国民党第三届候补中央执行委员;同月,任广东省部队编遣特派员;7月,任广东治河委员会委员。1931年5月,任广州国民政府委员、军事委员会常委、第一集团军总司令;12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1932年1月,任军事委员会西南分会委员、委员长;3月,派为广州“绥靖”公署主任;4月,任赣粤闽湘边区“剿匪”副总司令。1933年10月,任第五次“围剿”南路军总司令。1935年4月,授一级陆军上将;1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1936年,和桂系联合发动“六一”事变,将军队改称抗日救国军西南联军,任总司令;同年7月,被免去本兼各职,旋出走香港;8月,赴欧洲。1937年9月回国。1938年1月,任国民政府委员。1939年11月,国民党五届六中全会,推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和最高国防委员会委员。1940年3月,任农林部长;同年5月,任农本局理事。次年9月,任全国水利委员会委员。1943年5月,被聘为三民主义青年团第一届中央团部指导员。1945年5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抗日战争胜利后,任两广及台湾宣慰使。1946年后,回广东从事教育事业,参与创办私立珠海大学,后迁香港改称珠海学院。1947年5月,任国民政府战略顾问委员会委员。1948年,当选为行宪国民大会代表。1949年4月,任海南特区行政长官兼警备司令;同年6月,赴海南岛。1950年4月,去台湾,任“总统府”资政、战略顾问。1954年11月3日,病逝于台北。终年6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