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敏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489页(1306字)
【生卒】:1912—1991
【介绍】:
广东番禺人,1912年2月17日生于广州。
早年,就读于广州培英中学。1927年夏,高中毕业;秋,考入南京私立金陵大学。
1930年,赴美国留学,入柏克莱加利福尼亚大学研习经济。1932年,获文学士学位。
1933年,获文学硕士学位。1936年,获哲学博士学位。1937年春,离美返国,任天津私立南开大学商学院经济系教授。抗日战争爆发后,随校南迁;冬,南开、北大、清华三校均为国立,合组为国立长沙临时大学,仍任教职。
1938年4月,国立长沙临时大学迁校云南昆明,改称国立西南联合大学,任法商学院商学系教授。1939年,兼国民政府中央设计委员会委员。1942年3月以后,任沙坪坝国立中央大学经济学教授,又任出席布列敦伍治国际货币会议中国代表团专家,芝加哥国际民航会议中国代表团顾问,伦敦国际善后救济会议中国代表团副团长。1945年5月,任国民政府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副署长。
1946年,任出席日内瓦国际善后会议中国代表团团长。1947年6月,任出席华盛顿国际善后会议中国代表团团长。
1948年,任中国驻联合国亚洲暨远东经济委员会常任代表。
1949年,任行政院善后物资保管委员会主席。
1950年,去主席职务。1951年,应柏克莱加里福尼亚大学之聘,任母校工商管理学校教授兼国际商业系主任,又担任中国文化研究所所长。
1952年,兼任联合国统计委员会、人口委员会委员,至1957年止。1960年秋,任瑞典斯德哥尔摩经济学院客座教授;同年,任《清华学报》编辑顾问、加利福尼亚大学《亚洲调查月报》编辑委员会委员。旅美期间,被举为英国皇家艺术学院、瑞典世界艺术与科学学院、美国耶鲁大学斯里曼学院院士,印度《亚洲经济评论》季刊编辑委员会委员,伦敦《现代亚洲研究》杂志、《中国季刊》编辑顾问委员会委员,为《伦敦皇家经济学会》终身会员,美国经济学会、科学促进会、亚洲研究协会、美西经济学会、经济史学会等会员。
1961年,任香港大学顾问。1962年,在香港任富尔敦委员会委员。1963年12月,港府宣布聘任为香港中文大学首任校长,在任15年。
1966年,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成立兼任所长,其后任代理所长、特约研究员。1967年,获英女皇伊莉莎白二世授予C·B·E(荣誉)勛衔,香港大学、美国密西根大学授予名誉法学博士学位。1968年,任东南亚高等教育机构协会会长。1969年,获美国匹兹堡大学,授予名誉社会科学博士学位、美国玛规大学授予名誉法学博士学位。1970年,获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授予名誉法学博士学位。1971年,以研究荷尔蒙有成,被举为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1973年,任香港中文大学学报编辑委员会主席;同年,获英女皇伊莉莎白二世授予K·B·E(荣誉)勛衔。1975年10月,奉委为非官守太平绅士。1977年,获美国马克吐温国际协会推举为荣誉学员。1978年9月,自中文大学退休;同年,获中文大学授予名誉法学博士学位,离港返美后,任柏克莱加利福尼亚大学荣休教授。1991年4月21日,病逝于美国加州柏克莱寓所。终年79岁。
着有《李氏中文字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