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其瑗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1423页(855字)
【生卒】:1888—1968
【介绍】:
字志据,广东广州人,1888年(清光绪十四年)生。
15岁,入广东高等学校。17岁,入公立北京大学预科。
24岁,毕业于国立北京大学工科。回粤后,历任高等方言学校、广州中学、东莞中学、番禺师範中学等校教员。
1912年,任北京政府农林部秘书,旋任佥事,后升任总务厅厅长。1913年,任广东省工艺局实业司科长,旋赴北京,充交通银行秘书长。1917年,返粤,任广三铁路局总务处长、机务处长、省长公署秘书、财政厅秘书,同时被举为广东省教育会长,及广州基督教青年会副会长。旋改任培英学校校长。
1921年春,华北旱灾,参与发起广东赈灾中外协会,被举为执行部长,后创办大中储蓄公司及大中银行;同年秋,加入中国国民党。1923年6月,任广州大本营财政部总务厅厅长;7月,任中国银行监理官。1924年1月,任广东财政委员会委员;6月,任广东财政厅厅长,兼黄埔陆军军官学校政治讲师,任内组织善后委员会民産保证局及输运团,自任团长。创办医目学校,兼任校长,又任广州红十字会会长。
1926年1月,当选为中国国民党第二届候补中央执行委员、武汉国民党书记长;2月,任广州国民政府参事。1927年3月,在汉口召开之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选为商民部部长,并任中央军校武汉分校政治教官,旋返澳门,嗣赴美国,途经上海,参加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在美国曾任旧金山华侨中学校长。
抗战胜利后返国,1946年,到香港,任达德学院院长。1948年,发起和参加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任中央常务委员会委员。1949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同年,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处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委员,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内务部副部长,全国侨联副主席,民革第一至四届中央常委。1959年,加入中国共産党。是第一至三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一至四届全国政协委员。
1968年5月30日,逝世于北京。终年80岁。着有《斐岛採风録》、《冶金初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