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祐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1474页(820字)
【生卒】:1881—1937
【介绍】:
字护方,后改为护黄,湖南湘阴人,1881年(清光绪七年)生。
早年,留学日本,入陆军士官学校第八期步兵科,1911年,毕业返国。1912年,任湖南陆军炮兵团团长。1913年3月,北京政府授为陆军步兵上校。1916年11月,任暂编湖南第二师步兵第三旅旅长。1917年2月,授陆军少将。1920年,任湖南第七区守备队司令;11月,任湖南陆军第六混成旅旅长。
1922年5月,陈炯明叛变,任讨贼湘军第一路司令。1923年8月,任命为湖南讨贼湘军第一军军长;冬,率部援粤,平定北江;11月,湘军改编,任湘军第五军军长。
1924年1月,任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925年初,任湘军整理处副总监,并兼讲武堂堂长。1926年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二届候补中央执行委员;2月,建国湘军正式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二军,任该军教导师师长;7月,国民革命军北伐,奉命留守广东,兼韶闗警备司令。1927年5月,指派为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广东分会委员;同月,第二军扩编为第二、第十三军,任第十三军军长;9月,兼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
同年被广东北路总指挥钱大钧驱逐,退入湖南。1928年1月,所部改称第十四军,仍任军长;2月,国民党第二届四中全会选为中央执行委员,连任军事委员会委员,后兼任湖南清乡第二区指挥官;5月,兼湖南省政府委员和民政厅厅长;秋,兼任中央政治会议委员。1929年3月,兼任第二编遣区办事处委员,当选为国民党第三届候补中央监察委员。1930年7月,列名国民党中央反对派组织召开之中央党部扩大会议总宣言;8月,被推为民衆训练委员会委员;9月,免湖南省政府委员职;11月,于国民党三届四中全会中被永远开除党籍;1931年10月,恢复党籍;11月,任国民党第四届候补中央监察委员。1935年11月,连任第五届候补中央监察委员。1937年1月27日病逝。
年5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