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关政策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376页(291字)

清朝建立初期,由于政治上的需要,采取封关禁海政策,不准内地商民与外洋接触。1685年(康熙二十四年)清统治渐趋稳定,始下令开放海禁,允许外人在云台山(今连云港附近)、宁波、漳州、澳门贸易。十八世纪中叶以来,由于外来商人不断在中国沿海各口进行违法活动,中外纠纷日益增多。自乾隆起,清政府对来华外国商人逐渐加强防范和管理,并于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下令封闭江、浙、闽三处口岸,限定广州一口贸易。此外又制定各种章程、条例,对来华外商进行贸易的品种、数量、居留日期、活动范围等给以一定限制,并坚持中外贸易均须通过由政府特许的公行进行。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