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国学词典国学基础文库》第29页(1053字)

儒教经典。因传说成书于西周,故名《周易》,又称《易经》,简称《易》。《易》一名而含三义:变易(变化之道)、简易(以简驭繁)、不易(永恒之理)。《易经》原来是一部筮占的“巫书”,所谓筮占,是一种以蓍草为工具来预知吉凶的神秘仪式,简单地说,就是将蓍草(一般是五十根)按照一定的规则变化组合,得出某卦,然后根据《易经》上的卦辞或爻辞,来判断吉凶。《易经》的基础是阴阳八卦,阴阳是相反相成的事物或性质的抽象,例如天地、男女、夫妇、刚柔等,《易经》上用“--”与“-”两个符号来表示,“--”与“一”叠加组合成八种基本图像,象征天、地、雷、风、水、火、山、泽等八种自然现象,这八个图像就是八卦,分别命名为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八卦再两两相重,就组合成六十四卦,每一卦都有卦象、卦名和卦辞;卦象由爻组成,每卦有六爻;每一爻也有爻象,“--”为阴爻,“-”为阳爻。一部《易经》,原来就是由六十四卦的卦象、卦辞以及三百八十六爻的爻辞组成的。卦象与爻象是一种含有象征意义的图像,其变化的基础是某种神秘的数理,据说,根据这种图像与数理,就能预测吉凶祸福。这在古代是专门之学,名为“象数之学”。《易经》还有所谓“十翼”,取辅翼本经之意,就是解释卦形、卦辞、爻辞的十篇文字,包括《文言》、《彖》上下、《象》上下、《系辞》上下、《序卦》、《说卦》、《杂卦》等,也称为《易传》。《易传》本来是与《易经》分开的,东汉经学家郑玄注释《周易》时,就将《易传》分门别类附在经文的后面,这种经传合一的版本,就是后来通行的《周易》。据说,古圣人伏羲始作八卦,周文王重为六十四卦,孔子作《十翼》,所谓“人更三圣,世历三古”,才有了这部《易经》。《易经》自古以来就是一部神秘的“天书”,《易·系辞上》说:“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据说,远古时,驮着“河图”从黄河出现,伏羲根据此“图”画成八卦。《易·观卦·彖》说:“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也就是说,《易经》这部“预测吉凶”的天书,是圣人“神道设教”之具,它对于古代中国人的影响,是难以估量的。在西学东渐之前,中国人对于自然、社会、人生变化规律的认知模式,始终没有超越阴阳八卦的思维框架。尽管从近代以来,史学家力图将《易经》“还原”为古史,哲学家力图将《易经》“抽象”为哲学,文学史家力图将《易经》“升华”为歌,但在普通中国人心中,《易经》依旧是一部神秘奇妙的“天书”,而这,也许正是其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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