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北地区卷》第225页(321字)

阿拉伯语音译借词,意为“聘礼”。撒拉族婚俗。伊斯兰教典规定:缔结婚约的男方要向女方交纳一定数量的财物或货币,是男方必须履行的义务,至于女方接受或放弃,则自愿。“麦海热”的作用在于巩固男女双方的结合。“麦海热”的数量没有规定,量力而行,多者不限。早年,撒拉族“富有的男家可送两匹或马一匹、骡一匹,如家贫无马骡者,可用四小抵之”。一次纳不起聘礼者,可先送一半,“临娶又送红绿梭布一对,蓝布裤料布一匹,裙料布一匹,桃红布主袄料一匹,富有者还要送被面布二匹,被里白大布二丈”。后来,“麦海热”日趋简化,一般可送做衫子的布料或其他衣料。“麦海热”交给女方后,即成为女方的个人财产,不得因离异而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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