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经济贸易试验区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15页(438字)

我国民族经济改革试验区的类型之一。改革开放带来了民族地方外向型经济的繁荣,使边境贸易从原来的边民互市、边境地方贸易逐渐向边境贸易区的形式发展。这一类型的改革试验区,大多已超越了单纯的边境贸易阶段,朝着以边境贸易为头,运用试验区的各种优惠政策,实施综合性的改革,并在改善投资环境方面做出了很大努力,为较大规模地开展外经外贸和投资兴建企业准备了良好的基本条件。这一类型改革试验区的改革措施和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试验区的管理权限。2.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优惠。3.土地使用予以照顾。4.财税方面实行优惠。5.支持生产性开发。云南省于1985年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设立的边境贸易区、1988年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内陆边疆改革开放试验区以及1992年国务院正式宣布开放的东北、西北和西南地区13个边境市、县、镇中的民族地区的边境市、县、镇所组成的经济区、开发区和开放区等,都基本上属于这一类型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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