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221页(306字)

清代云南矿厂(主要是铜矿)中普遍实行的一种组织管理制度。“七辰”包括:(1)镶头,主要职责是辨察苗引,指示攻向,计划架镶,指挥领班,安排通风与排水等;(2)硐辰,管理硐中杂务及邻硐争尖夺底等等;(3)客辰,司理厂民诉讼,处理各硐、厂中争尖夺底等纠纷;(4)炉头,掌握窑炉,主管冶炼;(5)炭辰,领放柴炭工本,维持燃料供应;(6)锅头,掌握全厂人员的伙食供应;(7)课辰,掌握向国家纳税课之事。他们是矿厂中治理厂务的管理人员,其中以镶头与炉头最重要,出矿砂及炼出成品之多寡,全在他们掌握之中。锅头通常是垫付资本的矿商。有的小厂七辰不一定配全,往往只有锅头和客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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