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萨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149页(352字)
景颇族的宗教师。
其职责为主持念鬼、祭鬼等宗教活动。当地汉语称“魔头”。数量较多,每个寨子必有1个,人口多的寨子有两个以上。旧时不论婚丧喜庆,天灾疾病,打冤家,都要请董萨念鬼祭鬼。
其社会地位高低不等,根据本人能力大小、传统文化知识的多少和社会经历状况而分为大小两种。大董萨的数量较少,其社会地位仅次于“斋瓦”,是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保存和传播者。凡祭祀地神或天神中的风、雷、山等大神时,必须请大董萨。小董萨较多,只会以鸡、干老鼠、干鱼等为祭祀小鬼。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祭祀活动如吃新谷、叫谷魂、叫人魂等多请小董萨,对他们只供饭和烟酒,不送酬礼。
董萨的身份是百姓,神职不世袭。在宗教活动中,大董萨可视小董萨的“本事”给予提携。董萨忌食虎、豹咬死的野兽、家畜之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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