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人民出版社《杭州辞典》第23页(794字)
【释文】:
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于1949年5月24日成立。1955年6月11日,选举产生第一届市人民委员会。后经过五次换届,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改称为杭州市革命委员会。1981年12月31日,杭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恢复建立杭州市人民政府。
下设办公厅、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体制改革办公室、农村经济委员会、贸易办公室、教育委员会、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民政局、人事局、劳动局、财政税务局、交通管理局、机械工业局、轻工业局、医药管理局、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物资局、规划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土地管理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园林文物管理局、农业局、林业水利局、水产局、乡镇企业管理局、商业局、第二商业局、粮食局、监察局、审计局、物价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局、标准计量局、环境保护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卫生局、体育运动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老龄工作委员会、城市管理委员会、公用事业管理局、建筑业管理局、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对台事务办公室、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旅游事业管理局、档案局、法制局、驻北京办事处、驻上海办事处、驻海口办事处、驻深圳办事处、驻厦门办事处等部门,以及经济研究中心、经济开发总公司、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职工教育委员会、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电力局、电信局、邮政局、气象局、供销合作社、中国人民银行杭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分行、交通银行杭州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分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中国银行西湖分行、社会科学院、建筑设计院、城建设计院、丝绸工业公司、纺织工业公司、电子仪表工业公司、化学工业公司、二轻工业总公司、建材冶金工业公司、旅游总公司、旅游局、化学纤维工业公司、房屋建设开发公司等行政事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