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上册》第669页(206字)
租约中规定船舶所有人对承运的货物应负责任范围的条款。一般租船合同中都订有这一条款,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1)船舶所有人及其经理本身缺乏谨慎处理,未能使船舶在各方面适航并适当地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2)未能使船舶货舱和其它装货处所适合收受和载运货物;(3)积载不当;(4)船舶所有人及其经理本身的过失,以及船舶所有人的雇员在管理货物方面的疏忽与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