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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输出国组织

书籍:市场大辞典上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05:05:24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上册》第105页(687字)

即“欧佩克”。

亚、非、拉石油生产国为协调成员国石油政策,维护共同经济利益而建立的国际性组织。1969年9月成立。

现有13个成员国:伊拉克、伊朗、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委内瑞拉、阿尔及利亚、厄瓜多尔、加蓬、印度尼西亚、利比亚、尼日利亚、卡塔尔、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最高权力机构是石油输出国组织大会,又称“部长级会议”,负责制定共同的石油政策,根据理事会提交的报告和建议作出决定,每年至少开会两次。

管理机构是理事会,由成员国各派一名理事组成,理事会主席由“部长级会议”选举产生。负责贯彻“部长级会议”的决议,每年至少开会两次。另设经济委员会,协助协调国际石油价格。该组织成立后,同西方石油垄断组织不断开展斗争,使整个60年代的中东原油标价维持在每桶1.8美元的水平。

70年代美元贬值加剧,经过多次谈判,逐步提高原油标价和石油,税率保障了产油国的合理收入。此外,成员国还对其国内的外国石油公司进行参股,并逐步提高控股份额。伊朗、伊拉克、科威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委内瑞拉、卡塔尔等国还实现了石油工业的全部国有化。1977年后,成员国油价增加幅度不统一;1981年,世界石油市场供过于求,现货价格下降。

同年10月,该组织召开部长级特别会议,同意统一标准油价。1983年3月,部长级会议就降低基准油价15%,规定该组织最高日产量和成员国生产份额达成协议。出版刊物有《石油输出国组织公报(月刊)》(OPEC Bulletin〔monthly〕)、《统计年报》(Annual Statistical Bulletin)等。

总部在奥地利维也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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