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上册》第254页(217字)
供需双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物资分配指标,分散在各地直接签订供需合同的产需衔接方式。
先由供需双方主管部门根据上级下达的物资计划,对主要问题进行协商,签订总体合同或协议书,然后将协商结果通知所属单位,供需企业根据通知签订合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有时采用通信的形式,这样可简化手续,节省人力和财力。但这种形式必须是资源充足,品种规格简单,标准化程度高的产品,如矿石、水泥、煤炭、生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