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1011页(257字)
捷克和斯洛伐克保险组织,1953年2月在原捷克斯洛伐克保险公司基础上创建的。
组织机构直属财政部的总管理局,各地分支机构分属省管理局、区管理局和检查机关、对外保险管理局。1968年国家保险公司分为捷克国家保险公司和斯洛伐克国家保险公司。每一个公司都属于相应的国家财政部管辖,在国内开展活动,同时,有权独立地实行涉外保险。它们是独立的国家经济组织,不承担国家义务,具有独立地接受财产、人身和损失责任的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的权刊。
组织机构是:总管理处、省管理局和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