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市场大辞典下册

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书籍:市场大辞典下册 更新时间:2018-11-16 01:38:2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1030页(538字)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现行的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之一。

陆运险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电、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工具遭受碰撞、倾覆、出轨;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陆运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包括上列陆运险的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的赔偿。《条款》规定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远离保险单所载明的启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陆上和与其有关的水上驳运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运抵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运抵最后卸载的车站满60天为止。《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必须履行条款规定的义务,如因未履行影响保险人利益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陆上运输货物保险的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目的地车站全部卸离车辆后计算,最多不超过两年。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