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加工出口区
书籍:市场大辞典下册
更新时间:2018-11-16 06:28:3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1334页(529字)
1965年,台湾第一次公布了“加工出口区设置管理条例”,并于1966年12月在高雄设立了第一个“加工出口区”,1967年又增设了楠梓和台中两个“加工出口区”。
三个加工区共占地183公顷,总共设有268家工厂,共有7.9万名工人,其中女工和童工占85%。固定资产投资2.4亿美元,其中外国投资1.4亿美元,也有华侨投资或外国人和华侨合资的。美国和日本在加工区的投资比例很大。
“加工出口区”是划定工业区,由外商投资设厂,原料、零件以及机器设备等都由国外进口,加工后制成品全部出口,原料和设备进口都予免税,出口税和商品税也不征,这种加工区是台湾首创。
1977年加工区的出口额达7.5亿美元,占台湾出口贸易的9%。加工区的现有工业大多数是劳动密集型的的轻工业和电子工业,以电子、成衣、编织、针织、塑胶为最多,产品畅销105个国家和地区。台湾在设置“加工出口区”时曾提出“四大目标”,即:吸引外国投资、促进国际贸易、增加就业机会、提高省内工业技术水准。台湾出口加工区在吸引外资技术和增加外汇方面起到了不小的作用。
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如:工人工资低,管理苛刻,车辆和工人出入都受严格检查,有的技术设备比较陈旧,公害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