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保险
书籍:市场大辞典下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08:44:44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1021页(597字)
各种类型的船舶和水上浮动物体(如趸船、浮码头、浮船坞等)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称船舶保险。
保障范围包括:船舶及浮动物体的物质损失和与此有关的利益,以及船东和浮动物体所有主的经济责任等。船舶保险按照保障的内容不同可分为:船舶定期保险、船舶航程保险、船舶费用保险、修船保险、停航保险、造船保险等;如按照船舶航行的区域来分,有国际和国内两部分。在国际远洋船舶保险中,承保的危险有自然灾害和海上危险、意外事故两类,当船舶或浮动物体在航行、作业、停泊、修理以及建造期间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因此而产生的费用或责任赔偿,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在船舶保险中比较主要的是船舶定期保险和航程保险两种。
中国的国际远洋船舶保险主要分为全损险和综合险。全损险负责因灾害、事故、船只的潜在缺陷或由于船长、船员等的疏忽引起所造成保险船舶的全部损失;综合险除负责全损险的责任范围外,还对上述原因引起的部分损失也予负责,此外,还包括对共同海损的牺牲和分摊、碰撞事故引起的财物损害赔偿责任、救助费用,以及向第三者追偿的费用等。
经双方约定,还可以接受加保多种附加险(如战争险等)。中国国内的船舶保险不分险别,负责综合险责任,比较简要。
国际保险市场使用比较广泛的条款是伦敦保险协会船舶险条款,其中对船舶的险别分得比较细,有综合险、绝对不负单独海损责任险、绝对不负损坏责任险、全损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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