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余心其端兮,虽僻远之何伤。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教育出版社《楚辞集校集释下》第1392页(2259字)
【集校】:
《文选》尤本:等余心其端直兮,虽僻之何伤。
《文选》尤本:苟余心其端直兮,虽僻之何伤。
《文选》六臣本:苟余其端直兮,虽僻之何伤。
校语:(苟)五臣本作等。
(余字下)五臣本有心。
洪兴祖:苟余心其端兮,虽僻远之何伤。校语:其,一作之。僻,一作辟。
朱熹:苟余心之端直兮,虽僻其何伤。
校语:之,一作其。僻,一作辟。其,一作之。
黄省曾:苟余心之端兮,虽僻之何伤。
明繙宋本:苟余心其端直兮,虽僻远之何伤。校语同洪本。
朱多煃、庄允益:同黄本。
汪瑗:苟余心之端兮,僻其何伤。
毛晋:苟予心之端兮,虽僻远其何伤。
戴震、汪梧凤:苟予心其端直兮,虽辟远之何伤。
校语:辟,一作僻。
胡克家:袁本云:逸无心字。
茶陵本、五臣有心字。《楚辞》有心字,二本所见,盖传写脱。此亦初无,而尤脩改添之。
姜亮夫:其,朱本作之,引一本作其,洪引一本作之。
寅按:此其字谓如此其也,有加重语义之用。凡屈赋之状字副词之有其字先之者,皆作如此其解。此处万不可作之!其端直言如此其端直,谓端直之极也。僻辟字通。
之何、其何皆屈赋习用语。
王泗原:之字不合句法,当是又字之,以形近。
用又,与虽关联。
。【集释】:
王逸:苟,诚也。
僻,左也。言我惟行正之心,虽在远僻之域,犹有善称,无害疾也。故《论语》曰:子欲居九夷也。
李周翰:原自解之词。
苟,且也。
汪瑗:端,正也。
直,不曲也。皆指心言。
《易》曰:“敬以直内。”僻,幽也。二句结上起下之词,其意盖谓吾道之苟是,而吾身虽晦,亦无妨也。
黄文焕:虽无端易到之途,尚有端可矢之心。
向之所谓“高驰不顾”者,又安在哉?聊曰僻远何伤而已。
林云铭:旣济后,又计度自慰一番。
张诗:道路之僻远如此,然苟我心之端而不邪,而不曲,又何伤乎?
屈复:乃朝发枉渚,夕宿辰阳。旣济之后,自信端,放非其罪,僻远何伤。
胡文英:苟问心无愧,虽远遭迁谪,于昭质不亏,又何伤哉?亦自解其忧之辞。
马其昶:以上途中所历。
黄侃:之,言之间也。
徐英:大氐襄王放之,指定沅水上游辰阳诸地耳。
自“哀南夷之莫吾知兮”至此,述涉江以后途程。
盖自郢都循汉水,至鄂渚以后,循水遵陆。至大湖东边,复乘舟上沅至辰阳。
文怀沙:苟,只要。
僻远,偏僻而远的地方。何伤,又有什麽不好?(《屈原集》注)
姜亮夫:苟,王注“诚也”。
寅按苟卽敬本字,故王以诚训之。
然此处以诚爲训,不见语气之抑扬。苟者,今俗言果若、果如之急言也。果若、果如,略有诘问之意,于词气较允。〇其,如此其也。此推其极而言之意。
凡古书其字,在状字副词上者,皆当作此解。〇此四句言自洞庭入沅水也。
随沅水而西,自枉陼以至于辰阳,去故国日已远矣。而存心端直,故曰虽僻远之何伤也!
蒋天枢:僻远,边远蛮荒地区。
黔中郡反秦后,屈原始得至其地,旣经一度沦陷于秦,其地又远与楚隔絶,今得亲履其地,惊喜之情,因以流露,故云“虽僻远之何伤”也。
沈祖緜:放逐之刑,在《周礼》不可攷。疑放逐之地不一定。据此篇,屈子自敍所之地,曰湘,曰方林,曰沅,曰枉,曰辰阳,以下则敍曰溆浦,似止于溆浦。
刘永济:此言身入荒僻之乡,去国都已甚远,然自信此心正,则亦无所恐怖。(《屈赋音注详解》)
杨胤宗:其风尘飘泊,悽婉哀怨之,忽转忽宕,若感若悟,千载下,堪与斯人一哭也。
亦可知屈子自陵阳涉江湘而南之溆浦,迺重遭贬斥也。如使顷襄不受姦人之谗,再施政治之迫害,则屈子旣旅寓陵阳九年之久,(《哀郢》:忽若不信兮,至今九年而不复)年衰齿暮,何又远涉江湘,深入辰州万山中耶?
吴孟复:此非自解之句,实自励之语。
王泗原:僻远,承发枉陼宿辰阳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