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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失水而陆居兮,爲蝼蚁之所裁。

书籍:楚辞集校集释下 更新时间:2018-11-16 13:56:37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教育出版社《楚辞集校集释下》第2335页(609字)

【集校】:

洪兴祖:失水而陆居兮,爲蝼蚁之所裁。

校语:蚁,一作螘。

朱熹、明繙宋本:同洪本。

校语亦同。

黄省曾、朱多煃、庄允益:同洪本。

。【集释】:

王逸:蝼,蝼蛄也。

蚁,蚍蜉也。裁,制也。

言神龙常潜深水,设其失水,居于陵陆之地,则爲蝼蛄、蚍蜉所裁制,而见啄齧也。以言贤者不居庙堂,则爲俗人所戕害也。

洪兴祖:蝼,音楼。《管子》曰:蛟龙,水之神者也。乘于水则神立,失于水则神废。《庄子》曰:吞舟之砀而失水,则蚁能苦之。

王夫之:蝼,蝼蛄,一名土

王泗原:裁哉皆声,即才声,本与之叶。朱以爲叶音,非。

汤炳正:裁,犹“制”,义同上。

《管子·形势》:“蛟龙得水而神可立也。”《解》曰:“蛟龙,水虫之神者也,乘于水则神立,失于水则神废。”此言“神龙失水而陆居”,义近。又贾生《弔屈原赋》末有“横江湖之鲈鱏兮,固将制于蚁蝼”之句,亦与此义同。

《庄子·庚桑楚》、《战国策·齐策一》亦有类似设喻,以言暗主不容忠贤之士,而爲谗贼小人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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