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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死而流兮,不忍爲此之常愁。

书籍:楚辞集校集释下 更新时间:2018-09-30 21:24:46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教育出版社《楚辞集校集释下》第1833页(2345字)

【集校】:

洪兴祖:逝死而流兮,不忍爲此之常愁。

校语:逝,一作溘。一云:此心之常愁。

朱熹:宁溘死而流亡兮,不忍此心之常愁。

校语:溘,一作逝。此心,一作爲此。

黄省曾:宁逝死而流兮,不忍此心之常愁。

明繙宋本:宁逝死而流亡兮,不忍爲此之常愁。校语同洪本。

朱多煃:同黄本。

汪瑗:同朱本。

毛晋:宁溘而流兮,不忍此心之常愁。校语:溘,一作逝。

庄允益:宁逝而流兮,不忍此心之常愁。

戴震、汪梧凤:甯溘死而流亡兮,不忍此心之常愁。校语:溘,一作逝。

王夫之:不忍爲此,一作不忍此心之。

姜亮夫:“宁溘死而流亡兮”,屈赋成句,作溘爲是。

谭介甫:逝死无义,作溘死爲是。

句见《离骚》,又引在《惜往日》。

蒋天枢:宁逝死而流亡兮,不忍此心之常愁。

校语:《补注》本作“爲此”,从黄本、夫容馆本作“此心”。

王泗原:溘今本作逝。逝与死不连用,又与流亡义重,作溘是。此心今本作爲此。

此下不当用之,作此心是。作爲此者,传写涉《离骚》“宁溘死以流亡兮,余不忍爲此态也”而

何剑熏:日本庄允益本正作“不忍此心之常愁。”此作是,当据改。(《楚辞新诂》)。【集释】:

王逸:意欲终命,心乃快也。

悁悁,常如愁也。

汪瑗:宁溘死而流亡,是唤起下句,甚言其不忍此心常愁之意,而见远游之志决也。

黄文焕:言及而伤情,止愁无术,但有一死,庻以无知而忘耳。

王夫之:生趣尽,死志决,则形虽存,而神已去之。

平日志愿皆爲萎歇,愁无可改,言穷而意乱,虽欲弗死,不能忍矣。

林云铭:思旣不惩,又是愁,惟死纔不知愁。此心常愁,更甚于死,如何耐得过,反不如证此言而溘死也。

:故宁溘死流亡,不忍使此心之常愁。

盖死则愁心自解,生则不能也。

蒋骥:欲游行以寄意,而伤其愁思菀结,如繫缚于胸佩而不能暂离,聊试瞢然委运。

屈复:与其生而愁苦,不如死而不思。

奚禄诒:言旣不听,故宁死亡,不忍常愁耳。

胡文英:至死而流亡,固所不堪。然编愁苦以爲膺,则尤所难耐。所以宜惘惘遂行,而乍可爲孤子放子也。

陈本礼:宁溘死而流亡兮,谓宁死于秦关道路。

总爲后文登石峦、上高巖作势,不背以前之一梦而止。此则必欲神魂亲至其地,目覩怀王无恙,始得纡我之愁,而我之郁也。

沈德鸿:以上四句,意谓:旣自怜中心愁思不可抑止,又证王终不能用我,虽有所言,不可聊赖,其若是,惟有溘然而流亡而已,不胜此心常忧愁,而不能自已也。

闻一多:忍,耐也。

文怀沙:宁逝死,宁可死去。

不忍爲此之常愁,我不忍爲了这些原由而老是忧愁。(《屈原集》注)

谭介甫:此谓因怜闵彭咸造思之心不可鑒戒,来证明冒死流亡的一言不可信赖,盖二事本相矛盾,故不忍爲此而心常愁。

苏雪林:我固欲“自恃”“案志”,强自支柱,今乃证明此事究出勉强,不可信赖。

我宁愿投渊一死,听尸体逐流漂失,不能长此忧愁,因爲这种长期忧愁,其苦有甚于死。

杨胤宗:怀思故国之心,弗可以止,而己之忠谏,怀襄又弗得而纳,故宁流亡奄忽而死,亦不忍见宗国之亡也。

吴孟复:而,并列连词。此句与《惜往日》中语文字全同,但义有微别。

此在未迁之前,故言宁愿“死”或“流”;彼在旣迁之后,正命之时,故曰不惜尸随水失。常,通“长”。

《渔父》的“长流”亦作“常流”,可证。此四句点明:己谋不用,爲长愁之原因。

蒋天枢:逝死而流亡,意谓己将往死,使身随波流陨灭。

与《离骚》“宁溘死与流亡”意异。不忍此心之常愁,言己已无力任此忧思。

金开诚:逝,当作溘。

溘死,指生命的终止;流亡,指形体等遗迹的消亡。“宁溘死”二句之意,是承上二句而来。

以上四句説:可怜我这忧思之心虽受惩戒却不能改变,我的行爲证明我的话并非苟且之言。

我宁愿忽然死去而使形体消亡,也不愿忍受这没完没了的愁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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