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申立春考证
书籍:四库大辞典下
更新时间:2018-10-08 02:13:41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吉林大学出版社《四库大辞典下》第1735页(592字)
一卷。
原题明路士登订。是编首书万历三十六年戊申岁立春正月节,历以洪武初钦天监监正《元统大统历法》推,推天正冬至得岁前十一月初四日癸巳正月初刻冬至得岁前十二月二十日戊寅亥初三刻立春。考古时只云某日冬至耳,无支刻之文。欲知支刻者,必以沈约《宋书·历志》为祖。盖至是测算始渐密也。士登考证,根据元郭守敬之说,以为岁差之中,仍有消长之机。
其论曰:“洪武初钦天监元统,不知测验为何事?而径削去消长,另立准分,以为修改合天,擢为监正。监副李德芳,持消长正论,力争之不得,遂从统议它。
然而统所修改四准则,授时旧数,按年续之,一无所改者也。
讹传至今,失之愈远,后人沿袭,殆不为怪。
”又曰:“从河来,从日躔之在天来。今仰观天象,立春日躔在戊寅亥初,而钦天监在已卯子正。
此可以口舌争斗乎?且七政壹事于日躔,日度变而较交,及五曜之率皆变。气应一差,即诸事皆差;而恃之步历,无一可者。”故守敬曰:“天有不齐,而历为一定之法。”所以既久而不能差,既差则不可不改。
隆庆间监官周相亦曰:“今年远数盈,岁差天度失,今不考,所差必甚。”皆探本之论。乃监正张应候等不知强以为知,方讷讷然曰:“大统历乃元统依守敬法为之,准验无差。必不可改。
”且诋余为妄议。案《明史·历法》,第言大统推步悉本授时,惟云消长而已。
初未辨得失,亦不载兹事,盖其疏。是书传世者有《广百川学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