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吉林大学出版社《四库大辞典下》第1611页(182字)
一卷。
清陶鸿庆撰。是书为读诸子札记之第十四种,此书以史汉补校的。《审微》篇“夫事有逐奸,势有召祸”,鸿厌谓“逐”为“起”字之误。《容经篇》,“在小不实,在大不窕,”庆谓“实”为“塞”字之误。
其说甚精。《孽产子》篇,“且主带之身,自衣包”。
鸿庆谓“且主”为“皇”字之误。说亦新巧,余多擅自改易,不尽可从也。有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