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剧(悲喜剧)
书籍:中国现代文学词典第三卷戏剧卷
更新时间:2018-11-21 19:24:40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广西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文学词典第三卷戏剧卷》第386页(550字)
戏剧样式的一种。
与悲剧、喜剧并列。在西方戏剧史上,它比悲剧、喜剧晚出两千多年。十八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戏剧家狄德罗首创这种戏剧样式的理论。它以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社会矛盾为基础构成戏剧冲突,不受古典主义创作原则的束缚,兼有悲剧、喜剧的因素。
这种戏剧样式适应了启蒙主义的需要。至十九世纪,渐为各国戏剧家广泛采用。一般称为正剧。我国最早的新剧团体、1906年由留日学生建立于东京的春柳社所编演的《黑奴吁天录》,是曾孝谷据林纾译本取材于十九世纪美国女作家斯陀的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改编的。
即属于正剧。
“五四”前后盛行的社会剧(包括问题剧、家庭剧)也以正剧为多。
胡适的《终身大事》虽然他自己认作喜剧,其实还是正剧。此后陆续产生了一些富于舞台生命力的正剧,夏衍的《上海屋檐下》也是正剧。
它在极为有限的戏剧空间、时间里集中了当时纷繁的社会矛盾,“反映上海这个畸形的社会中的一群小人物,反映他们的喜怒哀乐,从小人物的生活中反映了这个大的时代,让当时的观众听到些将要到来的时代的脚步声音。”(夏衍:《谈〈上海屋檐下〉的创作》)尽管戏剧气氛比较压抑,仍是正剧的格调。曹禺继三大悲剧(《雷雨》、《日出》、《原野》)之后,在抗战时期创作的《蜕变》(1939年)也是正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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