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判决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
更新时间:2019-03-08 07:35:29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第1741页(160字)
法院在当事人一方未到庭陈述、辩论的情况下所作的判决。
如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而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也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以案情已经弄清为前提;判决一经确定,对缺席者同样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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