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第1747页(148字)
《左传·宣公四年》:“楚人献鼋于郑灵公。公子宋(即宋子公)与子家将见,子公之食指动,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尝异味。’……及食大夫鼋,召子公而弗与也。子公怒,染指于鼎,尝之而出。
”后以“染指”比喻沾取非分利益。皮日休《酒中十咏·酒床》:“开眉既压后,染指偷尝处。”后亦用以比喻插手参与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