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
更新时间:2019-03-08 16:15:36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第1844页(119字)
英、法、美三国驻沪领事乘上海小刀会起义之机,擅改《上海租地章程》为本章程。
1854年(清咸丰四年)7月5日公布,事后移文通知上海道台。共十四款。
规定在租界内设置巡捕、征集税收,并成立工部局。
章程严重侵害中国的主权,使租界成为“国中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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