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输法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2 更新时间:2019-03-09 00:10:16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2》第1121页(207字)

王安石新法之一。

仿桑弘刘晏所行而加以变通。赋役极重,所征部分实物常非当地所产,需用高价购买输纳。王安石熙宁二年(1069年)制定均输法:授权总管六路财赋和茶、盐、矾、酒税的发运使,据库藏和收支情况,凡朝廷所需货物,可动用国库拨款并移用六路财赋,尽量在价廉处或近地收购,存储备用;荒歉时同丰收区相调剂。

既节省购价和运费,又使国用充足,并具有调剂供需、平抑物价的作用。

神宗决心实行,但范围不广,作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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