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关系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25页(2084字)
消费力的对称。消费经济学研究对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指人们在消费过程中与消费资料进行物质变换,并通过消费资料主体化所表现出来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它是消费过程的社会形式,与消费力相统一,构成消费过程的特殊矛盾。
在我国,对消费经济学的研究起步较晚,对其中的各个基本范畴的内涵和表述是随着研究进程的深化逐渐完善起来的。对消费关系这一范畴的研究也是如此。消费关系是社会经济关系(即生产关系)总体的有机组成部分。把这个总体看成是一个由许多子系统构成的总系统,消费关系则是这个总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其具体内容包括:
(1)消费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及其在消费过程中的具体实现形式。消费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决定的。社会再生产的性质不同,其所创造出来的消费者所体现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也就不同。消费资料所有制的占有客体即消费对象(包括消费服务和精神产品)是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的物质承担者,都是与一定社会经济关系结合着的物,纯粹的物,没有内涵着社会经济关系的物,只存在于未被人类劳动开发的原始自然界。恩格斯指出:“经济学所研究的不是物,而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可是这些关系总是同物结合着,并且作为物出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23页)。消费资料所有制关系中,消费者与消费资料结合的具体形式反映出不同社会的消费关系的性质。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与消费资料的结合是通过劳动力商品同资本相交换而实现的。工人的消费不是自身的享受和发展,而是生产出可供资本扩大剥削的雇佣劳动者。工资的增长,工人生活水平的提高只是资本在新的条件下需要科学文化较高的雇佣劳动者而付出较多的费用。在充分发展的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对资本的依附关系不复存在。劳动者是生产的主体,也是生产资料的主人,这就排除了人的异化。人们的生活消费是为了再生产全面发展的新人,逐步实现人的本质的全面复归,从而使社会经济关系的主体在更高的素质上再生产出来。马克思说:不是在某个特殊方面再生产人,而要生产完整的人。
(2)消费体系内涵的经济关系。由消费者需要、消费水平、消费结构、消费方式、消费者权益、消费模式等建构的体系,通常称为消费体系。消费体系各个构成要素内涵的经济关系的总和,构成消费体系内涵的经济关系体系。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消费体系内涵的经济关系具有根本不同的社会属性;在同一社会制度下,对不同的消费阶层来说也存在着重大的差别。以消费水平为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的消费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不同的消费群体、不同的消费阶层之间的消费水平仍存在着明显的差别。1978年~1985年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对比(农村=1)由2.9缩小到2.3;1985年~1990年再缩小到2.23;90年代以后,曾经缩小了的城乡消费水平差距再次拉大。1993年和1994年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对比高达2.7左右。这些数据清楚地揭示出我国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现状和近20年来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差距变化的情况。这种状况提醒人们要严重关注城乡居民之间的消费关系及其发展趋势,要采取积极的措施调整这种关系,使之趋于合理。
(3)消费管理体制内涵的社会经济关系。消费管理体制是指国家通过消费需求调控政策、消费品供应体制、消费品价格政策、储蓄政策、消费者组织等有关政策、法规、机构和调节杠杆,对消费过程和消费者行为进行宏观调控的管理体制。消费管理体制构成诸要素内涵的社会经济关系都从不同的侧面反映出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以消费需求调控政策为例,首先,要正确处理消费与积累的比例关系,使两者达到量上的最佳结合。消费所占比例过高,除导致积累不足外,更直接的是导致消费膨胀,反之,则会导致消费萎缩。这两种情况都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其次,要正确处理社会公共消费与个人消费之间的矛盾关系。对二者量的比例关系的不同选择,将直接影响到不同消费者的物质利益关系。社会公共消费带有浓厚的“平均分配”的色彩。所以,以社会公共消费和个人消费之间比例关系的不同选择,会使消费者之间事实上的平等关系出现不同的社会格局。最后,社会公共消费在消费的不同方面如何分配,对消费者事实上的社会地位及其相关关系有很大影响。消费体系与消费管理体制的统一,构成消费体制。
消费关系是消费过程的社会形式,与消费力相统一构成消费过程的特殊矛盾。消费力内部矛盾既是消费力发展的动力源,同时也是消费关系的矛盾运动的基础。消费关系内部的矛盾运动既受消费力内部矛盾制约,同时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并对消费力的矛盾运动发生反作用。
消费关系范畴的具体内容,可见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