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证定期供应政策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276页(269字)

凭消费者所持有关部门签发的证件或票券在规定的数量范围内供应有关商品的政策。它是我国针对部分关系国计民生而又供不应求的商品所采取的一种限量供应政策。我国自1953年起,逐渐对一些人民生活必需品,如粮食、棉布、食油等实行了凭证定期供应政策。在当时消费品比较短缺的情况下,通过凭证定量供应,可以对最主要商品的消费实行计划调节,平衡供求,保障人民群众对基本生活资料的最必要的需求,有利于稳定市场,安定人心。但这种政策限制性太大。随着我国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供求矛盾的缓和,凭证定期供应政策逐渐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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