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结构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379页(927字)

家庭成员的组合与构成。家庭成员包括按婚姻关系或血缘关系、收养关系结合为家庭的人。家庭结构可分为:

类型结构,即按配偶结构和世亲结构划分的家庭结构。包括:(1)核心家庭。又称“小家庭”,即由一对夫妻或加未婚成年子女组成的家庭。(2)主干家庭,即由两代或两代以上的已婚直系家属组成的家庭。(3)联合家庭,即由一对夫妻加多个子女及其配偶或再加第三第四代组成的家庭。(4)特殊家庭。包括独身家庭、领养家庭、单亲家庭等。

规模结构即按家庭成员多少及其变化所划分的家庭类型。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制度的深刻变革,以及由此造成的对家庭观念的巨大冲击,家庭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总的来说,农村和城市家庭结构的变迁,都表现为主干家庭逐步为核心家庭所取代,大家庭逐步为小家庭所取代,家庭的平均人口越来越少。这是历史的必然,也是适应社会发展的一种进步。

家庭结构的变化,必然对消费产生影响。不同类型的家庭结构,具有不同的消费需求特点。(1)一对夫妇家庭。这类家庭多数是新婚夫妇,他们刚购置过大批生活用品。短期内对耐用消费品的需求不大,但由于可支配的自由时间较多,用于文化生活教育的开支较一般家庭为多。城市中的老年夫妇家庭,往往经济条件优越,购买力强。他们一般都舍得购买新的家用电器、耐用消费品、保健用品和体育器械以及适合老年人的营养品、高质量的穿着衣料和服装等。(2)核心家庭。核心家庭消费的共同特点是:经济负担较重,开支的方面很广,家务劳动繁重,闲暇时间很少。一般总是先保证基本的生活开支,再有计划地购置各种耐用消费品。(3)主干家庭。这类家庭一般是三代同堂,有老有小,形成了消费需求上的自身特点。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家有一老,等于一宝”,老年人用品的消费需求较为明显。(4)单身家庭。单身家庭,消费水平较高,对新颖商品需求迫切,在外就餐较多,各种方便食品需求量较大。家庭类型结构的变化及其对消费的影响,应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参〗家庭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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