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审美效益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559页(792字)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投入与产出、消耗与成果、消费审美支出与达到消费审美效果之间的对比关系。消费审美效益取决于产出和投入。消费审美的满足程度越高,效用越大,消费审美效益就越大;反之,消费审美需要满足程度越低,效用越小,消费审美效益就越小。不仅如此,在消费审美满足程度一定时,消费审美的投入越少,消费审美效益也就越大。在此,对消费审美所耗费的消费资料是较好计算的,既可用物质形式测算出来,又可用价值形式测算出来;但消费审美的成果却很难计算出来。消费审美所获取的成果主要有:消费审美能力的提高;消费者获得的审美满足程度;消费者自身智力、体力的恢复与发展等等。这些消费审美成果都是很难测算出来的。值得一提的是,消费审美效益决不单纯是个数量概念,它也有质的内涵。实际得到满足的、合乎目的的消费审美需要,便是消费审美效益这一概念的质的规定,它所回答的是消费审美效益是什么及其有无的问题,因而是衡量和评价某种消费审美是否有用或是否有效益的尺度。消费审美效益量的规定,就是消费掉的生活资料同合乎目的的消费审美需要满足程度之间的数量比例关系,它所回答的是消费审美效益的大小或优劣好坏的问题。因此,消费审美效益这个概念是质的规定和量的规定的统一。消费审美效益和消费效益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不能完全等同,如同消费活动不能完全与消费审美划等号一样。消费效益与消费审美效益在目的上是趋同的,即都是促使消费者素质的提高。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消费效益的提高或降低都表现为消费审美效益的提高或降低。一些消费效益较好的消费活动,消费审美效益并不那么好。而一些消费审美效益较好的消费活动,消费效益却不一定很好。这就说明,消费效益和消费审美效益总的说来是统一的,但也存在着矛盾。我们在从事某项消费活动时,应尽量兼顾到两者。在不能兼顾时,则应进行比较,看偏重哪一方面为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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