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602页(245字)

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于1990年12月25日成立。现有工作人员6人。全区28个县以上行政区划,截止到1998年底,已有23个建立了消费者协会,还发展了部分基层网络组织。该区消协成立以来,重视立法立规工作,除协助人大制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外,还针对鞋类商品投诉热点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了单项规章。此外,他们注意抓好宣传工作,帮助消费者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注意通过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工作,为促进宁夏经济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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