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产品生产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10页(429字)

一切从事精神劳动并创造精神产品的活动。

精神产品生产的主体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教育、文化艺术等部门或个人。与物质产品生产不同,精神产品生产的成果一般没有具体的实物形态,如观点、经验、原理等。虽然有的可以用文字等形式固定在物化的形态上,如文献、书籍、设计、乐谱、工艺美术品等,但是精神产品并不等于物体本身。精神产品生产是社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内容。

精神产品生产以物质生产为基础,物质产品生产的社会性质决定着精神产品生产的社会性质。精神产品所体现着的某种思想体系,带有一定的目的性。

除自然科学方面的精神产品外,不同社会、不同阶级的精神产品生产的内容和目的也不相同,它们分别反映着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意义和愿望,并为该阶级利益服务。在社会主义社会,精神产品生产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精神产品生产,对于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和促进人们的全面发展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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