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型消费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289页(395字)

以娱乐、舒适、旅游等需求为主的消费。

它是一种高层次的消费,是人们为解决温饱的生存型消费得到满足之后的一种消费。享受型消费的出现,是居民消费结构已经升级的标志,它完全符合列宁称作的“需求的上升规律”。它是人们解决温饱之后的必然选择。

适度的享受型消费,具有一定进步意义。

从宏观上讲,它有助于推动经济增长,活跃市场经济。从微观上讲,它有助于消费者陶冶情操,丰富生活。

但是,过度的享受型消费则会带来很大的负面效应。一是导致文化消费结构畸形发展,使部分消费品市场虚假繁荣。二是容易引致消费者滋生一味“今日有酒今日醉”的心态和享乐主义的人生观,进而淡化进取意识,形成醉生梦死的心态。

判断享受型消费是不是适度,主要看其是否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符,是否与生活水平、文化水平等客观条件保持一致。

〖参〗小康型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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